一、外观设计的概念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三、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供的文件
1、专利申请代理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个人申请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各个视图的比例必须一致):
A)立体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时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或者照片);当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时,可以仅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或者照片) ;
B)平面外观设计产品:
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时,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或者照片);当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时,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或者照片) ;
C)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CM ×8CM, 不得大于15CM ×22CM;
4、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A) 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
B) 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C) 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
D) 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5、专利代理委托书;
6、确认发明人(按顺序),并提供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证号。
四、 外观设计利权的保护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